马修斯和威尔森的吃味是有原因的。
人家前面的三家都是大赞助商。
不是说他们的品牌比宝马和VISA大,而是人家签约的时间长,给的合同大,所以如果是宣传活动,沈欢肯定要优先照顾他们。
这么一个月的时间,宝马和VISA能得到3-5次的单独宣传机会,就已经该谢天谢地了。
虽然宝马和VISA给的300万和800万美金代言费不低,可沈欢能这么单独给他们出场三五次,已经算得上是够给面子。
本来他们也不该酸的。
可看到了那三家公司笑眯眯的表情,还是忍不住嫉妒。
没办法。
还是总公司不能下定决心呐。
其实签约了沈欢这么4个月左右的时间,宝马和VISA的广告效应都不错。
沈欢为宝马代言的是X3越野车。
300万美金的价格,当然不可能让沈欢做全球总的形象代言,只能是单独的一个产品。
相对于高端稳重的X5、X6,X3多了一份年轻的张扬,更是得到年轻人的喜爱。
而年轻人只要喜欢越野车的,就基本上没有不喜欢体育运动的。
哪怕不是篮球的铁杆球迷,他们也会喜欢看沈欢那霸道之极的比赛,崇拜沈欢这个天才。
所以X3最近几个月的销量变得非常好,全球销量直接暴涨200%,华国区域更是翻了3倍的销量。
到迄今为止的10月上旬,宝马X3这几个月的销量已经成功突破了20万辆!
要知道,去年X3的全球总销量才23万台啊!
5个月时间不到,就差点追平去年一年的销售记录,你说宝马公司能不高兴吗?
要不是他们担心沈欢的影响力下降,不再对年轻人有吸引力,早就用一份大合同锁定沈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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