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逝夏至,洛林的崇山峻岭、茫茫林海迎来了一年中最具生机和活力的时节。百尺高的大树、低矮的灌木乃至贴地的藤草、菌菇,不计其数的植物郁郁葱葱,蓬勃生长;体型硕大的巨罴、小巧灵活的兔鼠还有飞鸟、爬虫,成百上千种类的动物彻底从蛰伏状态中苏醒,按照各自的习性在山林中活动。
在洛林中西部的一片山林中,魏斯穿着一身黄绿相间的迷彩装,端着一支克伦伯·海森工厂造的单发猎枪,耐心地搜寻着猎物。视线中突然出现了一头岩鹿,这种大型哺乳动物的成年体比人还要高大,擅长在岩石间跳跃、奔跑,由此而得名。
觅得合适的猎物,他以缓慢轻柔的动作就地蹲下,端枪瞄准。真正的猎手,在狩猎这种大型动物时应该把握几个原则:一枪毙命,以免猎物在痛苦中煎熬、挣扎;明确目的,如果是要制作兽首标本,那就一枪轰断它的脖子,如果是要尽可能保存完整的毛皮,那就一枪轰掉它的脑袋。
准星,在那头岩鹿的脑袋和脖子之间游移。究竟是送老杨教授一个岩鹿脑袋标本好呢,还是送小杨教授一件鹿皮大衣好呢?
魏斯没有犹豫太久,而是迅速拿定了主意。凝神,屏气,全身静止,唯有指随意动——战场和猎场,有诸多相通之处,优秀的猎手有成为一流狙击手的天资,而一流的狙击手,拿起猎枪便是优秀的猎手……
枪响,鹿倒。他耐心的观察环境,退壳装弹,缓缓前行。抵近之后,看到猎物的后脑勺开了个瓢,这意味着鹿首标本和鹿皮大衣双双到手!
正常发挥,合理结果,魏斯脸上并没有露出得意的笑容,因为接下来的工作更加艰巨:在无法将猎物整个带走的情况下,他只能亲自割首剥皮,这就到了考验刀工和技巧的时候了。此外,血腥味可能引来凶恶的野兽,出于安全的考虑,他不仅速度要快,还得妥善处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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