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喘吁吁地攀上坡顶,向东眺望,视线中尽是延绵起伏的雪山,极远处才隐约可见一抹棕褐色。
喵了个咪的,要徒步翻越这莫纳莫林山脉,没个七八天恐怕是做不到吧!
找了个避风处稍事休息,吃了点东西,喝了几口水,然后翻出地图仔细查看。依照地图上的手工标注,莫纳莫林山脉之中有三处补给点,估计是专为登山者建造的雪屋,其中两座来的时候已经造访过,距离最近的那座标注了一个数字序号“9”,距离更远的那座标注为“8”,还有一座未曾路过的,标注为“4”。
参照刚刚的进食量,魏斯点算了一下口袋和背包里的食物,估摸着还能再撑四五顿,应该可以坚持到距离最近的9号补给点。背包上搭着登山睡袋,可供野外宿营,只是在这样的环境下露天过夜,滋味恐怕不会太好受。
一阵寒风吹过,魏斯不由得搓了搓手,忽然想起那头大白熊的毛皮看着就很厚实,自己好不容易从它嘴下死里逃生,居然忘了割点皮毛留作纪念,而且,那玩意儿回城之后没准还能换不少钱呢!
想到这里,魏斯回头看了看山脚。白茫茫的雪地里,染了血的那块很是醒目。
等等,大白熊似乎在动?
魏斯连忙从背包里取出望远镜。
虽是一副倍数不少的双筒望远镜,也足以将几百米外的情景看个清楚。
那头大白熊并没有诈死,它之所以看起来在动,是因为旁有另外几只白毛动物正在啃食它的尸体。
狼?!!
魏斯吃了一惊,据说在荒野雪原,遇到狼狼往往要遇到熊更加的凶险。
原因很简单,狼是群居动物,擅长团体合作,而且比熊更加狡猾,更加凶残!
魏斯眯起眼睛,片刻过后,视线中出现了红色方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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