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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扬名立万地球村 第七百零六章 去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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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多年前有一个父母双亡的孩子,那个孩子的亲戚不愿意养他,他便吃百家饭,今天这家吃一顿明天那家吃一口。后来为了活下去,那个孩子跟着别人从乡下到了城里,靠着自己那双灵巧的手当了小偷,时常穿着一身得体的衣服进出饭店和百货大楼偷人钱财,因为年纪小无人怀疑便屡屡得手。”

“直到有一次,他去当地最有名的酒楼偷窃时被人抓住了。按照当时的风气,小偷被人抓住打死也不算什么事,但那家酒楼的老板是个好心人,见这个小偷年纪小便放了他,让他在店里做工抵打坏的物件。”

“那个孩子就这样留在了酒楼里做工,后厨事杂且繁重,那孩子最初只是帮着洗碗和洗菜,事多的时候也让他帮着给土豆削皮。再后来别人见他皮削得不错觉得他刀工还可以,就让他帮着切一点简单的蔬菜。最初那孩子只是在酒楼里做工抵债,呆着呆着就这样留下来了,后来甚至还好运地被酒楼老板看重收为关门弟子,甚至还上了族谱。”

听到这里,在座的三人都听出来孙茂才口中的这个孩子其实是他自己。

孙茂才接着往下讲。

“那个孩子厨艺天赋极佳,短短十几年的功夫就超过了所有师兄。他的风评很好,最开始还有人因为他原先是个小偷而对他心生戒备,但他对任何人都很尊重,谦让,不争不抢,从不自傲,甚至还经常会在一些小事上吃亏。渐渐的,酒楼里的人包括他的师兄们都忘记了他的过往,他也成了一个人人交口称赞的好孩子,好徒弟。”

“后来,酒楼老板去世,因为一些你们都知道的原因他卷进了酒楼的争夺里。决赛前一天晚上,他一整晚都没睡着觉,不是因为比赛而煎熬,而是他那时突然发现他离酒楼继承人的位置只有一步之遥,甚至可以说是唾手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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