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超暴跳如雷。陆议将他与吕布、刘备并列,实在是太戳心了。
吕布是什么货色?他杀丁原,杀董卓,这可都是弑主的恶名,尤其是杀丁原,这是他人生中无法抹去的污点。马超一向看不起吕布,有很大原因就是因为这一点。更何况他们不和,多次交手比武,他都没占到什么便宜,对吕布一向没什么好感,岂肯与吕布同列。
刘备虽然不弑旧主,却轻于去就,出了名的反复无常。当初在孙策身边时,他就不齿刘备为人,刘备得封中山王,他暗地里不知道说了多少酸话、怪话。如今却成了和刘备一样反复的小人,那以前那些话岂不是骂自己?
这个姓陆的小子嘴太毒,当时怎么没看出来?马超勃然大怒,举起手中的铁矛,指着陆议,厉声嘶吼。“陆议,休要卖弄口舌,可敢出城一战?”
陆议根本不理他,伸手一指,两架守城弩瞄准了马超,一支巨箭电射而至,射在马超的马前三尺,箭头深入泥土,箭尾嗡嗡乱颤,惊得战马长嘶,不受马超控制,向后连退两步。
马超吓出一身冷汗,不敢再放肆。在这样的距离,守城弩足以洞穿他的身体,不管他穿了什么甲都没用。这一箭不是没射中,而是遵守挑战的规矩,给他一个警告,再不走,下一箭就要他命了。
以陆议这歹毒的性子,不是做不出来。
挑战不成,马超只得将战书系在巨箭上,悻悻而回。他憋了一肚子火,恨不得天子现在就攻入城中,抓住陆议,拔了他的舌头,再将他砍为肉酱,在天子面前自然是添油加醋,口才超水平发挥,说得比陆议还难听,还要诛心,连他自己都要惊讶于自己的口才了。
天子又羞又恼。陆议将他比喻为丧家之犬,这实在……太贴切了。他可不就是丧家之犬,率大军出征,转战数千里,明明洛阳就在眼前,就是不敢进,带着一万骑兵去了冀州,又来到兖州,还是一箭未发。如今孙策就在平舆,相距不过数百里,他渴求的一战的机会就在眼前,却不知道能不能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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