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招手一抖,笔在纸上一划,拖出一个长长的尾巴,在工整雍容的字迹中看起来非常扎眼。
路招皱了皱眉,将笔搁在一旁,拿起写了大半的军报仔细端详。本来是想看看能不能修饰一下,没曾想越看越不舒服,倒不如不看。他迟疑了好一会,决定还是重写一份。因为一份军报给袁谭留下不好的印象太不值了,这会毁了他们兄弟这几年来的心血。
路招重新取过一枚纸,认认真真地写了起来。这一次,他写得很顺利,感觉比之前写的时候还好,文思泉涌,下笔如流,笔画也非常精到,文辞书法俱美,堪称杰作。
路招非常满意,又拿起刚才写坏的文稿比较,越看越满意,将两份文稿都放在案上,转身去准备印信和封泥,等墨迹一干就将囊,派人以最快的速度送往袁谭的大营。这两天斥候失踪人数激增,连尸体都找不到,他怀疑是孙策游弋到了附近,欲对亢父有所行动,先行截杀他的斥候。
他只有五千郡兵,城里的朱桓有四千人,激战数日后,能战的至少还有三千人以上。孙策据说有步骑三千,而且是精锐中的精锐。如果只是朱桓出城,他就算拦不住,也能抵挡一阵,给袁谭预警,可若是孙策与朱桓一起夹击他,他很可能连消息都送不出去,更别说全身而退了。
亢父离任城有三十里多里,信使步行需要一天时间。如果等看到孙策再发消息,也许信使还没到袁谭的大营,孙策已经到了。他想来想去,最后想出一个办法:每半天给袁谭送一个消息,如果到时辰没有消息,就说明他出事了,请袁谭做好应变的准备。
他觉得这个办法非常好,不仅可以保证消息的及时通报,还有了更多在袁谭面前展现的机会。他相信,以他的文采和书法,一定可以让袁谭留下深刻的印象。袁谭帐下校尉、司马数十人,不花点心思,他如何能出人头地,可若是没有正当理由,这么做就会让人觉得有争宠之嫌,适得其反。眼下这个办法两全其美,既达到了目的,又不会让袁谭反感,还会让袁谭发现他的军事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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