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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卷 北 第10章 野宿大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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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野宿进军”,在这个年代是特别残酷的。

高岳向来以爱兵如子而著称,不过想要做到这步也是有条件的,本来武义军两万六千士卒,及八千新射击军,驻屯地是在绛州东的翼城,这是个很大的城镇,全军除租赁部分民房外,还有部分在城墙下支起营帐,将校们还可以宿留于寺庙里,配给都是由随军商队在营市中提供,用平实的价钱便能买到麦粉、稻米,蔗糖、盐、醋和酒的供应也挺充裕,而一支营帐队甚至可以用仅仅一贯钱便能买到只屠宰洗净的羊(这对半俸为二十四贯钱的宰堂军而言,绝对不算贵),所以士卒的精神面貌都特别棒。

但野宿露营行军却大大不同。

它所有一切,都是为了保障行军速度,为此所有的舒适都被牺牲了,“三军自卯时起(晨五点)出发,毋休,至申时末(下午五点)宿营,行五日,歇一日。”,没有辎重车辆,所有驮兽少部分背负粮秣,其余都用来拖曳火炮,武器和甲胄在行军途中也不能离开身侧。而翼城到冀氏,而后再到雕黄岭,中途是没有其他集镇的。疲累、野外和水源等因素,无时无刻不在威胁着士兵的健康乃至安危。

然而辅师的命令不容置疑!

喧闹的翼城处,营市里的屠宰摊上,满是青蝇在飞舞,架上钩着一只只杀好的羊、猪,光溜溜的,扬起的灰尘中,年轻的武义军鼓手,在咚咚咚地拍打着胸前的鼙鼓,旁边的一位则吹着悠长的羌笛,引导着一队队肩扛武器的士卒,离开城池,往东的乌岭进军。

一些着妆的游女,或立或伏于营帐边的辎车上,伸出手来,当自己的意中人过去时,便悄悄地和对方勾下手指,而后念念不舍地望着对方远去的背影,直到自己被烟尘给遮掩住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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