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万事都是相对的,如果高孔目用这把剑镇不了兵乱的话,那么段秀实就会用自己的剑斩了他——很简单,当暴乱蔓延开来前,节度使借孔目官人头一用,来取悦讨好乱兵也是数见不鲜的事。
高岳望着藏在鞘中的剑,喉头不由得咕噜下,浑身上下打了个激灵。
好在段秀实向来从严整军,在他的节钺下,还没有军将敢造反。
从勾检泾州的各色账簿里,高岳很快摸清楚安西、北庭行营的底细:
行营共有兵员健儿三万人,马五千匹,朝廷每年从郑、颍两州的赋税及其他经费里拨转“衣赐五十二万匹、粮三十五万石”,以供军需。
当然这个数字里面是有门道的,在高岳的计算下也不难窥见门径,一般来说,对士兵的衣赐分为春冬两季,春衣为三匹,冬衣为四匹,那也即是说一名士兵一年的衣赐应该是七匹,那么泾州军队实际所需的衣赐合计为二十一万匹;而粮食呢,泾州当地的士兵多吃粟米,每月给一石,一年就是十二石,三万健儿所耗费的粟米一年便是三十六万石;而粟米的价钱和米有个折算率问题,大约是十石粟米的价钱等于六石米的价钱,那也就意味着行营共需米二十二万石上下。再加上马匹所耗的粮草,可按“一马三卒”的比例来换算,五千匹马等于额外供养一万五千兵员,需要米十三万石上下。
那么,多出来的三十一万匹的布,去哪呢?
原来,泾州被朝廷列为不籍之州,意思是因地处边疆,连年战乱,土地荒芜,不用再向朝廷征缴赋税,反过来还要朝廷从郑、颍、滑三州运租税过来瞻军,但是运费是要钱的,在刘晏的努力下,虽然有效降低了运费,但也折合到一石米二贯五百“脚价钱”的地步,所以运这三十五万石的米到长安,再由和籴使换成粟米送至泾州,光运费大约就要九十万贯钱——唉,怪不得而今唐朝整个天下,税收十之有八,都耗费在了养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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