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千姿觉得自己活见鬼了。
江炼这番话,前头都还正常,也确实是商量要紧事的口吻,她也就听得专注,及至最后一句,那都不叫反转了,叫瞬间失常吧。
她怀疑自己听错了:“跑?”
“对,硬跑……你知道一个贼,偷东西时最绝望的一刻是什么时候吗?”
孟千姿没好气:“不知道,没当过。”
这反应,在他意料之中:“我当过。”
孟千姿没太惊讶。
“干爷没收养我的时候,实在没东西吃,干过点不要脸的事……你知道干爷是怎么撞见我的吗?”
孟千姿没说话,不过那眼神,表明她愿意听。
江炼没看她,盯着不远处还算淡的夜色看了会,不由就笑了,似乎是回想起来,自己都觉得好笑:“你知道吗,哪怕是要饭的,也分上中下等的,这等级,可不是你想的丐帮那种。”
想想也奇怪,有时候,明明都已经是最下等、最弱势的人群了,却还要在这备受挤压的空间里,奉行着恃强凌弱那一套:这头被人踩在脚底,鼻青脸肿地爬起来,不敢打回去,反狠狠吐一口血唾沫,又去踏踩更弱的人。
起初,他是沿街讨饭吃的,不过他脑子灵光,没两天就总结出:大广场、火车站这种地方,讨到饭的几率远远大过什么居民区、商业街,尤其是火车站,他总能讨到人家吃剩的泡面,吃完鲜虾味的,又有牛肉味的,特别满足。
他兴奋地入驻火车站,像得了个铁饭碗。
哪知第三天的晚上,身上盖着报纸、蜷缩在候车室座位底下睡得正熟,被几个人拖出来,一通拳打脚踢,为首的是个酒糟鼻,腿上常年生疮,白天讨饭时,江炼见过他,被乘客呵斥如狗,唯唯诺诺陪笑,打起他来,威风如带头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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