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人的战斗比蒙古人一窝蜂的打法略显先进,他们有整齐的队形,知道彼此间的配合,可也仅仅是这样罢了,他们还不能称为精兵悍将。
他们首先驱赶奴隶们向前冲,把对方的阵型冲散,然后就骑马从侧翼包抄,仗着人多的优势杀的对方没有还手之力,这就是他们的打法。
我们沿着冥河朝前走,一路上碰到的都是一些小部落,这些小部落有些是不战而降,为罗斯人的队伍增加了生力军。
罗斯人的奴隶很大一部分都是现代人,大多是欧洲人,他们生活在民主制度的国家里,生活富足,没有吃过什么苦,最多就是公司里争权夺利的那点大事,还有家庭里鸡毛蒜皮的小事,他们习惯了有事找律师的生活,一旦身处这种环境很难转换角色开始新的生活。
让我疑惑的是他们有着对于历史的了解,靠着这些难道不能在这里混的好一点么?
“他们很难适应这里的生活。”柏拉图解释道,“对于新人来说最先过的一关就是杀人,在这里不是你杀人就是被人杀,对于复活者也是一样,当你随机出现在一个复活点的时候,你不知道会面对什么情况,若是不能采取主动,那么只有被宰割的命运。”
“那么之后呢?当适应这里的生活之后难道不能凭着所掌握的知识做一些事情来改善自己的处境么?”我询问道。
“知识在这里的价值并不高,像劳拉这样愿意学习的人不多,这也是我愿意和她合作的主要原因。”柏拉图悲哀地说道,“来到这里的都是游魂,当他们了解了这里的规则之后,他们要么变得狠毒,要么变得懦弱,当然真正变成强者的很少,大多说来自未来的人都选择了驯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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