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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法则·荣耀 第二十五章 恶魔之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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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斯恩,你去成为一名骑士吧。”

罗秀饶有兴趣地看着陆斯恩。

穿着沉重的全副骑士铠甲翻跟斗,攀爬城墙,再绕阅兵广场跑上三十圈,这些都是获得骑士资格的体力考核内容,罗秀觉得,如果陆斯恩脱下燕尾服,手套,领结,丢掉手杖和纤细的佩剑,去做这些事情,一定很有趣。

“这个有点为难,要成为骑士,首先要生于贵族家庭。在七岁时,被送到另一个骑士家里作侍童,学习各种骑士的礼仪。在十四岁那年,将成为侍从,接受各种训练包括唱歌、乐器、象棋、口才,骑术、游泳、投枪、剑术、狩猎、吟诗、弈棋及学习骑士精神。如果到了二十一岁时,我的条件都符合要求,才能正式受封成为一位骑士。现在的我再去学习如何成为一个骑士,似乎有些晚了。”陆斯恩遗憾地说道。

当一个红发骑士驾驶着一辆黑色肃穆的四轮马车奔驰而过时,罗秀便有了这样一个想法,她觉得浑身铠甲,连握着缰绳的手掌都贴着闪亮钢套的骑士作为车夫,才能更搭配桀骜不驯的伯德纹马。

“那不是问题……像烈金雷诺特这样的家族,总是有一些特权。更何况父亲拥有册封骑士的权力,我帮你去恳求父亲,你只要努力锻炼身体,一点都不晚。”罗秀很迫切地想看到陆斯恩穿着重型骑士铠甲的样子。

“正是因为对于烈金雷诺特这样的家族,拥有一个骑士作为车夫并没有什么难度,所以小姐你也不用羡慕玛吉斯家用一个英俊的红发骑士作为车夫了。刚才的马车里坐的不是芬格尔斯小姐,她应该会留在伦德观赏今天晚上的阅兵典礼。”虽然那辆马车擦肩而过时的速度很快,但陆斯恩还是看到了雕刻在马车隐秘处的玛吉斯家族徽章,只是没有想到罗秀也眼尖地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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