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换上女装,的确惊坏了不少人。以前说沐小树和他们不一样,大家都没见过她本来模样,见天儿长袍马褂的,没谁当她是个女的。现在盘起了头发穿上褃袄,往那儿一站,多好的姑娘呀,屁股是屁股腰是腰。她不是那种碰一下就倒的娇小姐,柔美里夹带飒爽英姿,胜就胜在那份侠气。看遍了天下花儿,还是这朵叫人心折。
七爷喃喃说不像话,定宜料着他要发难了,也做好了准备。可是没有,他走过来,在她肩头的水貂皮上摸了一把,“不要我带着,偏让十二爷破费,这孩子——真是个胳膊肘往里拐的好孩子,给爷省钱了!就是头上空着啊,你十二爷没给你买头面?那正好,我上回给你的簪子呢?配这身衣服正合适,戴上让你十二爷掌掌眼。”
定宜讪讪道:“那簪子不在我身上,上回让您收回去您偏不,搁在我那儿也是闲置。”她掰开两个手指头一比,“那么老大的掐丝花儿,那么老长的垂挂……”
她话没说完,七爷把头上的玉簪子拔下来,照准了往她发髻上一插,得意道:“不爱那些叮铃当啷的玩意儿就用我这个,我这是上好的血玉,算孤品吧,当初的匠人都死了,反正是寻不见第二支来了。送给你啦,没法儿和这身衣裳比啊,将就先用着。姑娘头上得戴首饰,带着才显得贵重,一瞧……”他竖起拇指来,“大家子出来的,府门儿、宅门儿随意能溜达的主儿。”
这就是要攀比呀,北京人有一毛病,自谦。比如七爷这话说的,说簪子不及衣裳,那是兜圈儿抬举自己。都已经是孤品了,存世仅一件,多少皮裙皮袄都不能和他比肩。他这回学聪明了,不摆老子天下第一的谱,说“我这个,不成,和人没法儿比”,这就已经比上了。退一小步实则迈一大步,算以退为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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