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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卷 鹊桥仙 第四百七十一章 失蹄唯退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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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古重农轻商,但在宋朝,人们对商人和商业的观念,有了很大的转变——宋朝人很有些不重门阀重财货的拜金主义。又赶上一个国不扰民的好时代,商人赚钱容易,生活过得富贵。商贾大者,衣必文采,食必粱肉。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过吏执,以利相倾。千里游敖,冠盖相望。地位不比官员差到哪儿。

经商的结果这么好,现在又不歧视商人了,谁不愿意经商?就连本来不耻与商人为伍的士大夫们,自己反而作起商人来了。不信你走到街上看看,就会发现诸如盖防御药铺、楼太丞布庄铺、张学士诸子史书籍店等等,他们丝毫不以经商为耻,反而拿自己的官职,给店铺做起了招牌。

朝廷虽然不喜食禄之家,与民争利,但整个社会已经商业化了,商人子弟登科者比比皆是,不可能因为一个人考中进士,就勒令整个家族生意关张。何况中低层官员的俸禄,在汴京委实不够养家,朝廷又没能力给涨工资,只能对官员家庭经商,只能采取不鼓励、不反对的默许态度。

但对于高官厚禄者,不许与民夺利,这一条还是有约束力的。满朝公卿的直系亲属,是不会去经商的……不过朝廷是不禁止官员入股吃利的。所以谁家都有几个富商大贾的“远房亲戚”,随便入点干股,每年就能坐享巨额分红。

陈恪虽不算高官,但已是万众瞩目,绝对不能再沾商业了。其实他早就不参与任何经营了,包括旗下的这些生意,在官府注册的东家、掌柜,都与他没有任何亲属关系。陈恪只是参股其中罢了,绝对不占大头。

说这是无奈之举也好,是陈恪的战略也罢,总之这种自己出钱让别人当老板的玩法,却也保证了十八管事不会欺上瞒下、中饱私囊……因为生意本来就是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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