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倒要看看是你们拣的快,还是我杀的快!”
我可没有那么愚蠢。在战斗的时候去地上拣东西,那是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只要杀光了这些诺客人,该有的东西一样都不会少。
也幸亏这些诺客人够贪婪,不然给他们一拥其上还真有些麻烦。刚才我观察了这些诺客人的战斗,他们确实如岛上传说的那样,在武功跟魔法的天赋上极差,又不够努力,能够使用三级以上能力的诺客人不足十分之一,少数的几个强者也不过普通冒险者的等级。
我在骷髅岛锻炼出来的战技,最适合的就是群战,单打独斗反而没这么爽利。
两名诺客人被我双手一抓,狠狠地往起一撞,顿时头破如注,流出脑浆来,恰好背后有风声响动,就顺手把左手一扬,砰的一声撞中了偷袭者。
手上的剑刺一吐,把两名诺客人拦腰斩做两段,飞起一脚又把一名耷拉到肩膀的长耳上穿了十多个耳洞,钉满了圆环,三角,菱形,四方等各色耳环的家伙踢飞,这一场好杀,端的是酣畅淋漓。
掌握了亡者战士之心之后,变化成骷髅战士再也不会把体内的力量都转化为死亡之力,因此以亡灵领主姿态出战,我的战斗力也不会减弱。
杀的性起,我又使出了从飞沙走石这招刀法中领悟的那一招功夫,全身极速旋转化为陀螺,凌厉剑气四外迸射,顿时把七八名诺客人卷入了其中。
当我猛招收势,仰天一声长吼,身后残骨碎肉簌簌落下,漫天血雨,无端由来的升起一股杀戮之心,无数千奇百怪的自创招数,在脑海中万变归一,久未有任何突破的剑术竟尔堂堂踏入了更上一层楼的境界。
剑术从狂暴的飙风,转为轻柔的微风,原本冲天杀意,变得若有若无,我原本没有系统的学过剑术,只是靠霍鲁斯大师的指点,自创了无数实战用的杀法,这一刻,我才算窥测到了武学天道的一条缝隙,一只脚迈进了武学的庙堂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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