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讨厌热带雨林。
我是一辆军用吉普,美国制造,二战前设计完毕。自从问世以来,我经历了太多的战争,从战争的第一天开始服役,直至战争的最后一天。我太累了,辗转十几个国家,被空投过,轮胎泡在海水里,又被戈壁滚烫的岩石磨破,但我最讨厌的地方势热带雨林,腐朽的树叶和烂泥潭让我终生难忘。我的主人五花八门,各个国籍都有,然而他们也有一些共性,相邻的两个主人大都势不两立。洛杉矶,诺曼底,柏林,莫斯科,克什米尔,我不停更换主人,直至在朝鲜半岛落入了一群黄皮肤黑头发的人手中。他们拆掉了我的重机枪,让我运送妇女和儿童。每到一处,车的前盖和能坐人的地方都坐满了人,她们看到开车的人就眼里噙着泪水跑过来,仿佛上了车就有希望。我可没有希望了,那一年里,我磨破了六只轮胎,发动机头一回感到疲软。终于,我报废了。本来我可以光荣地呆在博物馆里,坏就坏在我没有挨过炮弹,外壳还很完好,有人说:“先让它待在库房里吧!说不定哪一天还能运运麦子。”想不到在库房里一呆,就是不见天日的几十年,直到那一天——
“想不到还有这种东西……咦?排长!快过来!这车的外壳还很结实,钢的弹性非常好!”
太耀眼了!阳光,还有很久不曾吹过的风。我知道那两个人一个高大的是排长,叫杨易,一个是他的兵,叫方勇。方勇是小个子,很会摆弄机械。不,我还没有见过比他更会摆弄机械的人,他可以整天在下面爬来爬去,给我换了新轮胎,用钳子敲击每一个零件,把不可靠的统统换掉,还有很多小玩艺被加了进来。发动机也被卸下去了,拿回来的时候已经变得闪闪发光,“这不是我原来那只心脏了!”我抗议,但还是小心翼翼地把这个满是牛劲的家伙容纳进我的心房。青春!这就是青春!我感到前所未有的亢奋,全身都颤动着,想要奔跑,想要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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