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段跟青春有关的故事,或许你、我、他在那个年少轻狂的日子里都曾遇到过这样的事,逃课、喝酒、打架、泡妞,似乎只有这样的方式才能表达自己的与众不同,表达自己的叛逆。
在那段时光里,陈致远逃过课,喝过酒,打过架,但是没泡过妞,在那段躁动的时光里朦朦胧胧的感情陈致远是期待的,但是因为他的身材,他从来不敢想这些,因为没有那个女孩会喜欢一个胖子。
所以陈致远表现自己放荡不羁的形式只剩下逃课、喝酒与打架了,大大小小的战役他经历了无数,但是情况从没有像今天一样让他无助、惊慌过。
李浩宇捂着肚子躺在地上,血如同喷泉一般涌出来,他紧闭双眼、脸色惨白,汗水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打湿了他所有的衣服。
不知道谁喊了一声:“快送他去医院!”在那个年月还没有120这东西。
那时陈致远就仿佛走在漆黑不见的五指的路上,突然远方出现了一点灯火,于是他背起李浩宇发疯了一般冲向那“灯火!”
在医院中看到李浩宇被推进抢救室,陈致远突然心头涌起一股滔天的怒火,长这么大他跟李浩宇还没有吃过这么大的亏,这让他变得十分暴躁,他想要复仇,活活打死那几个混蛋。
李浩宇的伤势并不严重,甩刀的长度跟水果刀差不多,捅他的人刀一刺入他的肉心里害怕下,便撤去了一些力道,所以刀并没有刺入腹部,只是刺入了肌层,切断了一根小动脉,所以才引发如此剧烈的出血。
当陈致远得知李浩宇没事时,他没有去缝胳膊上的口子,而是迈步就跑,他要去找窦海涛,然后为李浩宇跟自己报仇。
十几岁的陈致远发疯一般跑出医院,血顺着他的胳膊一点点的滴落在地上,他的伤并不比李浩宇轻多少,但是现在被仇恨激得他一点没有感觉到疼,当他找遍了小镇终于在一个小卖部门口找到正喝啤酒的窦海涛时,身上已经全被汗水打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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