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下全书完这三个字的时候,心情是相当忐忑的。
忐忑在于,原本一个相当精彩的故事,因为十四的水平关系,竟然写成这种地步,这不得不说实在是十四对不起大家。
两百多万字,因为头一次写这么长小说的关系,到后期十四已经有些收不住了,给人一种感觉就是,主角已经跳出游戏世界这个框架了,他……已经无人可挡了。
不过对手是谁,哪怕是神,李煜只要……
一个侧身,闪过对方的攻击同时,李煜眼中寒光一闪,手中圣轩砰然连响,砰砰砰砰砰砰,无数发子弹不分前后瞬间击中对手。
仅仅是眨眼功夫,对手已经化作一道白光……
这个桥段,大家看的是否有些眼熟?
……
可能很多人感觉到结尾有些仓促,不过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主角都这么厉害了,你还让我去哪儿给他找对手?既然找不到对手,那就准备大团圆抱得美人归吧。
只是临走之前,十四做了一个决定,要让主角成为一个传奇。
之前,主角只是一个高手,但是距离传奇,还有一段距离。
但是在拥有了帝王套装之后,李煜的电光火石,已经毫无意外的成为了一个传奇,一个无法复制的传奇……
正犹如一个书友所说的那样,仇也报了,谁与争锋也已经登顶,感情问题也解决了,接下来还要干嘛?
在安排一个新敌人将未来星城再夺走一次?
十四不喜欢那样虐主,失忆丢了未来星城一次已经是极限了,我可不想让我笔下的主角那么蛋疼。
……
稷山别墅山下的那个雨夜,那个略显瘦弱的年轻人,那个疯狂奔驰的面包车,那个惊恐交加的女孩儿。
谁也不知道,在这个雨夜之后,命运的转折会出现怎样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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