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重终于得到了一个好消息,那就是新招募上来的士兵,几乎人人都会骑马,甚至有一些人的马术十分娴熟,完全可以做到放开缰绳,双手持枪作战的地步。这让李重喜出望外,心中动了组建一支弓骑兵的想法。
近用刀枪、远用弓箭,这才是李重心目中的无敌骑兵。
并州的兵源素质极高,这也是李重的运气,要知道大汉的是有马政的,而官方的养马之地,就在并州和关中,所以并州的马户极多,养马之人自然也骑术娴熟。
太史慈挑选了二百骑术出众的兵士,带着这些人去长城附近练习骑术,顺道让这些人见见血。
至于怎么见血,李重这种心黑之人自然有办法,草原不是很多异族吗,就拿他们先开刀了。反正李重早晚要和这些异族开战的,杀了一个是一个,还能先消弱一下敌人的实力,何乐不为呢。
不得不说,用鲜血练兵就是最快的练兵方法,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太史慈手下的兵卒气势上就变的更加凌厉了,每个人的眼神看上去都有一种刀锋般的感觉。
要知道,只有杀过人的兵,才能叫做精兵,没杀过人的兵卒,哪怕是装备再好,士气再高,训练再有素,那也是新兵蛋子,一到战场上,很可能会出现两腿发软的状况。
管亥看的两眼发绿,他也想把自己手下的新兵拉出去训练一下,但李重立即就拒绝了管亥的提议。太史慈手下的兵卒都是骑兵,万一有什么事,几天就能赶回来,管亥手下的几乎都是步兵,行军缓慢,万一大本营出事怎么办。
俗话说,小心驶得万年船,李重的谨慎不无道理,到了6月上旬的时候,报应来了。
这一天,李重正要去找小萝莉蔡琰聊天,加深一下感情。要知道,李重现在已经能和蔡琰并肩而坐了,甚至有的时候,李重故意碰蔡琰的小手一下,都能得到一个白眼了,在李重的眼里,美人的白眼就像当于秋天的菠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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