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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第567章 伊人,如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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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社,位于许都以北,有水以西。

原本是春秋时,郑国长葛邑。后相传因社庙树木猛长,故而得名长社。《史记?秦本纪》记载:昭襄王二十三年,客卿胡伤攻魏长社。中平元年,东汉名将皇甫嵩,曾在此纵火,大败黄巾贼。

※※※

“高将军!”

天将黑,浩浩荡荡的使团,抵达长社城外。

曹朋与长社官员出城相迎,站在最前面。长社,是许都北面的屏障。若长社丢失,就是一马平川,朝夕可至许都。所以,长社的官员品秩,比同等规模的县城,要高出一个级别。可即便是如此,长社令领大小官吏,还是恭恭敬敬的站在曹朋的身后,却没有一个人反对。

曹朋,不是一个小小县令,就可以相提并论。

他虽然只是译官丞,论权力根本无法和县令相比。可是,却没有一个人因为曹朋是译官丞,而敢表露出骄横之色。

城门下,灯火通明。

曹朋远远就看到了,一面火红色大纛下,纵马而来的高顺。

虎豹骑呼啦啦分为两排,让出了一条通路。高顺纵身下马,快走几步之后,看到曹朋却一怔。

“曹……阿福?”

“呵呵,高将军,别来无恙。”

曹朋闻听,不由得呵呵的笑出声来。

也难怪高顺有点疑惑,有些辨认不出曹朋来。说起来,他和曹朋并没有几次接触。满打满算,也就是曹朋在温侯府被吕吉陷害时,两人曾照过面,交谈过。其他几次,高顺都站在人后,从不开口。他生性沉默寡言,当时虽说受吕布所重,但地位相对而言,并不是太高。

高顺不属八健将。

即便他忠心耿耿,最终也只是在中郎将的位子上止步。

甚至,吕布驰骋天下之初,高顺甚至没有过独领一军的机会。距离上次和曹朋相见,已经快十年了。那时候的曹朋,不过十五六岁,生的又比较瘦弱,所以透着一股子清秀的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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