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斌闻言大喜,一场功劳正在朝着自己招手。那佛郎机是什么?大炮啊,有了这东西的协助,灭个小小的蟊贼还不是悠哉游哉?
“多谢总镇错爱,多谢叔父为我美言,”朱斌眉开眼笑地说道:“小侄必然不会辜负你们的厚望,若是跑了一个山贼,也算不得功劳了。”
“虽然平定山贼是易事,不过也万万不可大意。”吴襄勉励了几句,说道:“其余人倒也罢了,那山贼头目名叫常定武,好用一口大刀杀人,原本也是一员朝廷将官,武艺精熟,深知兵法,后来不知道如何与顶头上司闹翻了,居然带着十几个部下连夜逃出军营,入山为寇。总爷特别说了,这人生也见人,死也见尸,万万不可让他跑了。”
朱斌大不以为然,什么深知兵法,自己的天字第一营虽然战斗力不怎么样,可有黄飙那四个主,哪个不是自小研读兵法的?再加上个刘风,人家可是真刀实枪和鞑子不知打了多少仗,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一个常定武管个屁用!
剿匪命令的下达,再等到两门佛郎机运送抵达,天字第一营上上下下无不兴高采烈,这次剿匪,和出去郊游并无分别。那些小小山贼算得了什么,看到朝廷大军一到,一个个哪里还有不望风逃窜的。
这可是朱斌第一次独自领军出征,骑在一匹白马上的守备大人,头顶铁盔,身上对襟锁子甲,一口宝剑挎在腰间,很有几分大将军出征的威严。只是刘风大是不以为然,骑兵最忌骑白马,那样在战场上只会成为敌人的靶子。可他“朱大将军”也许是自己那时代的电影电视看得太多了,总觉得骑白马威风,拒绝了刘风的一片好意。
再看天字第一营,集合起来的全营六百余人,看着倒也威风。要知到了明朝后期,由于连年欠饷,边军都很寒酸。为生活,私下贩卖甲胄,马匹,火器的士兵很多。将官也是装做不知,怕激起兵变,只能默认之。因此明军中士兵穿的衣服五颜六色,什么样的都有。可天字第一营将士大多家景富裕,犯不着为几个小钱去变卖甲胄,因此全军将士穿戴得整整齐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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