猞猁在道士的眼里也被称为幽灵之祖,它比最邪门的黑猫还要邪,这东西有一个最臭名昭著的癖好那就是掏坟窝子。
很多人以为那一年猞猁下山来吃死人肉是饿了,那只是其中的一个原因。山里头的东西只要是活的,都是猞猁的食物,天上飞的鸟,地上跑的兔子,只要它想抓,猞猁都可以抓住,所以它不缺食物。猞猁是有吃死人肉的习惯的,跟猞猁最好的搭档是谁呢?就是盗墓贼!
盗墓贼可以说跟猞猁是属于典型的狼狈为奸,最早发现猞猁会掏坟窝子的据说是一个叫做张大麻子的河南人。此人是北宋年间的,少年时进山砍柴捡了一只小猫的幼崽,那只猫被他捡回来后就当做宠物养,那猫的体型越来越大,后来才知道那是一只猞猁,因为养出了感情就一直没扔,留在身边做伴。
他养的那只猞猁有一个习惯,老喜欢在他家院子后面刨土,张大麻子每天早上起来都要把它刨的那个坑重新填上,但第二天又会被重刨开。如此反复之后,张大麻子觉得奇怪,索性就拿了个锄头也去刨,刨到深处才发现那是一座汉代古墓,里头的宝贝多的数都数不清。他以为这是猞猁在对他报恩,却不想在他打开那口主棺材后,那只猞猁立刻跳了进去对里头的尸骸大肆啃咬,吃得津津有味。
张大麻子有了钱,发现盗墓是个发财的好行当,他养的那只猞猁会找墓,于是乎这一人一猫是一拍即合。一个负责探坑,一个负责开棺,王大麻子只管拿里头的陪葬品,只要把尸骨留给那只猞猁便好。
几年之后,张大麻子就发了财,带着一票兄弟专门干盗墓的行当,成了当地远近有名的盗墓头头。北宋末年,天下大乱,张大麻子带着那只猞猁开始东奔西走,躲避兵荒,最后逃到了江苏句容。他在此处隐姓埋名的安顿下来后又准备继续干那个勾当,苏南自古乃是富庶之地,地下埋了不知多少金银财宝,凭借那只猞猁的本领,张大麻子准备大干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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