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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狼烟处处旌旗卷 第三百一十八章 一身甲胄肆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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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去的船上,余风一直都在想着这郑芝龙的送别宴,也不知道是有心还是无意,宴席上的主菜居然是螃蟹。虽然说这一年四季皆有蟹吃,但是在秋天,才是吃蟹的最好季节。有说“秋风起,蟹脚痒;菊花开,闻蟹来”,每年入秋之时,正是螃蟹黄多油满之时,所以有食家言“秋天以吃螃蟹为最隆重之事”。郑芝龙未必有什么寓意,不过余风却是想到一个典故。

说是典故,其实也不合适,在三百年后,这或许是一个典故,不过现在绝对算不上了,充其量,就是一个传奇小故事罢了,或许是后人牵强附会的也不说一定。这个典故发生的时代,却是和他如今所处的年代并不遥远。这个典故是关于如今在中原正把大明搅的天翻地覆的闯王李自成的。

据说,李自成小时候读书的时候,其授业的私塾老师待自己的学生极好,这些学生们,大都家境不是很富有,这老师家每每弄了些好吃的吃食,都会叫自己的弟子们一起过来享用一番,不过吃东西可以,按照老师的规矩,这吃东西之前,得先做一首诗来。

这天老师家做了不少螃蟹,众小儿自然是一招即来,吃之前,按照惯例,都做了一首诗,小儿们饕餮大吃,老师自然是拿着这些诗,边看边评。看到李自成写的诗,老师半响没有说话。

诗的全文是这样的:一身甲胄肆横行,满腹玄黄未易评。惯向秋畦私窃谷,偏于夜月暗偷营。双鳌恰是钢叉举,八股浑如宝剑擎。只怕钓鳌人设铒,捉将沸釜送残生。

李自成的这老师到底是在野的大贤,还是一位混饭吃的落魄秀才,已经无从考据了,但是,之所有这个典故被流传下来,是因为这位老师,在呆立了半响之后,说出的一句现在看起来极为精准的话:“你将来必成大器,但始终是乱臣贼子,不得善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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