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些城一共才七间玉器店,刘远没费多少力气,就在一间不大也不小的玉器店和大唐派遣在这里潜伏的细作接上了头。
赫然是跟在自己手下学习的一号,也就是队长,他负责大唐在吐蕃的情报收集工作,这里也算是“总部”,当他看到刘远时,非常意外,连忙把刘远他们几个请到后面的密室商议。
送上酒水糕点等物,一番寒碜、互相认识后,终于提到说正事了。
“程阁,现在情况怎么样?”刘远一脸正色地问道。
“总的来说,还是乐观,大唐国运正盛、皇上英明神武、段大将军运筹帷幄,吐蕃在刚开始时占了不少便宜,不过段大将军采用坚壁清野的战术,把城外百姓全部迁入城中,吐蕃擅长游击,但是没有攻城利器,也没什么作为,前几天唐军诱敌深入,一举击杀了吐蕃一名千户长还有近三千吐蕃精锐。”
尉迟宝庆好奇地问道:“前几天?不会吧,大唐到吐蕃,在这等条件下,把消息传到这里少说也要一头半个月,前几天发生的战况,你也知?”
程阁连忙说道:“尉迟校尉,这种事,小的哪敢妄自猜揣,这是吐蕃前线传来的消息,吐蕃人擅养海冬青,很多消息大多靠它传递,所以速度很快,至于怎么得到,请恕的小的卖个关子。”
很明显,程阁有自己的信息来源,估计不是有人打吐蕃内部。就是收买了敌人,让他们提供消息。不过这些可是他们的最高机密,刘远虽说也是将军,但不属于细作这个部门,不透露也就在情理之中。
刘远还率着镇蕃军在漠北高原上驰骋时,就已经吃过海冬青的苦头,那可怜的长孙冲,可以说是间接死在赞蒙赛玛噶所养的那只海冬青上,难怪吐蕃地形复杂难行。而松赞干布能在同一天内分袭大唐三个大营,那指挥系统比大唐还要高效,现在看来,大唐的八百里快马就是跑得吐血,也比不上那海冬青一振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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