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少爷。”正在切肉的厨子看到程怀亮来到身边,吓了一跳,连忙对他行礼。
程怀亮的架子并不大,对他点点头:“干得不错,我也就随便看看,你忙。”
“是,二少爷。”
好一头野猪,在一旁的刘远看到双眼都亮了,这头野猪大约只有一百斤,这对野猪来说,这个重量不错,大小适中、肥瘦相宜,那精肉红艳艳,还流着血水,非常新鲜,而那腩肉更是上乘,一肥一瘦,一层层,泾渭分明,足有五层之多,正是猪肉中极品:五花腩,做红烧肉绝对是最好的材料。
“好肉!”刘远忍不住赞了起来。
程怀亮皱着眉头说:“刘兄,你看错了吧,这是猪肉,下人吃的东西,有什么好,看起来恶心又脏,你旁边那才是好东西。”
士子上大夫认为猪是肮脏之物,剩饭、野菜什么都啃,还在泥地里打滚,是下等食材,通常有平民和奴仆才食用,他们比较青睐羊,羊吃的是草,浑身洁白如雪,有种干净圣洁的感觉,就是李二,也不时把羊赏给有功之臣,程怀亮看到刘远对猪肉感兴趣,不由摇了摇头,有点奇怪这个身家丰厚的刘远,为什么说那猪肉是好肉的?
对了,听说他以前做过学徒,不会是那时候养成的习惯吧?这么久了,还没有改回来?
刘远摇了摇头,耐心的解释道:“程兄,此言差矣。真正的食家,是不拘泥于食材与做法。而是考究厨子的手艺,举个例吧,同样是吃羊,但是吐蕃人和胡人却被看轻,为什么,因为他们不会烹调,吃的时候去不了那股羊膻味,吃多了身上也有一股羊膻味。而大唐的贵族有好的厨子,可以做得很好,这些你眼中不入流的猪肉,实则可以做成很美味的佳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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