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血刀出马,刘远心里暗暗松了一口气。
那吐蕃百户长牙格悍勇,力挫陆校尉更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之外,看他一脸憨厚,不但机智,那铁塔一般的身材,竟如灵猿一样灵敏,陆广一着不慎,就被他踢成重伤,面对几百人的包围,竟然够胆大声叫阵,大大打击镇蕃军的士气,如果没人挺身而出,即是胜利,对镇蕃军来说,留下对吐蕃人的阴影,无形中影响了军队的气质。
或叫野性。
什么叫气质和野性,看狼和狗就知道了,模样、体形差不多,有大型的狗只比狼还要大,但是狼走千里吃肉,狗走千里吃屎,天壤之别。
刘远的两位护卫,一远一近,一攻一守,都有过人之处,最合适的人无疑就是血刀,但他只是护卫,只负责保守刘远的安全,并不能指挥他们去单挑赌命,现在血刀能主动挺身而出,真是太好了,刘远对他,很有信心。
而圈中的牙格,只是愣了一下,也不客气,盘腿坐下,大口喝水,大口吃肉,一边吃一边对血刀说:“好,我敬重你,你是条真汉子。”
唐军要杀他,一轮弓箭就能自己射翻,没必要下毒,牙格也很放心,这个时候,他不逞英雄,刚才和陆广激战了那么久,的确是累了,力气都有点乏,正愁没有气力呢,现在对手给自己送上肉食,正好恢复力量,牙格一边吃,眼珠子骨碌碌地转着,虽说身陷绝地,他还在想着一会砍翻了对手。找个缺口伺机突围。
血刀也不理他,把陌血一插,盘膝坐在披风上,闭目养精,静候着对手说“好”的那一刻。
一瞬间。整坐峡谷除了呼呼的北风声,就只每剩下牙格“巴嗒”“巴嗒”吃肉的声音,几百人围着他,没一个人说话,一个个都着决战开始的那一刻,这是关乎到尊严的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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