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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卷 结阴亲 第258章 阴婚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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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迷信,就是沉迷一种东西深信带来好处。特别是我们国家从古至今流传先来的一些陈规陋习,就是典型的一种迷信活动。

比如阴婚吧!这不仅是一种陈规陋习,还是一种典型的迷信。我在上几章 上说过,人去世后只有人魂会留在人世间。但是经过一段时间后,慢慢地也会消亡。所谓给亡者配阴婚,纯属胡扯。只是一些父母的一厢情愿,不仅不能真正寄托哀思。反而会造成一定的怨气。

我国古代著名的“三礼”之一的《周礼》是有西周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周公旦所著。在这本书中就曾提到:“禁迁葬与嫁殇者”。殇者的意思就是幼年死亡的人。也就是说在西周的时候,就严禁阴婚了。

可是这样的事情,却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历史上较为著名的有,曹操给自己十三岁夭亡的儿子曹冲,下聘已死的甄小姐为妻的事情。

到了唐代的时候阴婚的风气越来越浓。《旧唐书》卷八六《懿德太子重润传》记载:唐中宗为懿德太子冥婚,聘国子监丞裴粹亡女。唐中宗时还有一段宫廷冥婚,萧至忠亡女与韦庶人亡弟冥配,中宗为男家,后为女家,时人称“皇后嫁女,天子娶妇”,后韦庶人败,萧至忠再起亡女尸骨迁葬,成为社会上讥谈的话柄。

这些都是见于正史的记载,而那些民间的就更是举不甚举了。比如著名的梁山伯与祝英台,也是一种典型的阴婚。梁山伯病死后,祝英台头撞墓碑这就是典型的一种阴婚,只不过后来戏剧话二人化蝶了。

宋代康誉之《昨梦录》记载,凡未婚男、女死亡,其父母必托“鬼媒人”说亲,然后进行占卦,卜中得到允婚后,就各替鬼魂做冥衣,举行合婚祭,将男、女并骨合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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