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电显示,地点是天津,但号码我完全不熟。
我以为是生意上的客人,便礼貌的接电话。
“你好。”
“哇靠,孙子,我胡汉三又回来了!”电话另一头传出一个大嗓门。
孙子?
我愣了一下,顿时激动起来,捏着电话道:“邹塞超?邹贱!”
邹塞超,是我转到城里上初中时认识的哥们儿,我们初中到高中都是一个学校的,他家从爷爷那一辈起就在城里生活,家境富裕,不过他这个人长的很寒碜,一身肥肉也就罢了,偏偏脸上的青春痘从来就没有消失过。
我们那个年代还不会斗富,现在的初中小朋友,都开始比富比阔,但我们那个时候,主要比学习比外貌,因此邹塞超虽然是班上零花钱最多的,但却是很不受欢迎的那一类型。
之所以我会和他玩到一块,完全是被逼无奈,我成绩还算不错,他成绩很差,老师实行一帮一,即一个优等生带一个差生,由此,我们被绑在了一起。
当然,这小子成绩始终没有上去,高中时,我考了一所重点高中,结果他居然也进来了,我问他怎么回事,他撇撇嘴说:“有钱能使鬼推磨。”
我们的友情也是高中时期建立起来的。
高二那年,他去追隔壁班一个女生,该女生拒绝他N次,他依然不离不弃,每天顶着肥肉和青春痘等人家放学,那女生被他纠缠的不行,怒道:“你犯贱啊!”
于是,我给他取了个绰号叫邹贱,他心有不甘,便叫我孙子。
我跟他打了一架,说:“你凭什么叫我孙子。”
他淡定的甩着肥肉,问:“你爸爸是不是姓孙?你是不是他儿子?既然如此,不是孙子是什么?孙子,哥们儿失恋了,走,今天请你吃香辣大闸蟹,纪念我们死去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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