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烈,我觉得过几天,就可以让老杜邦出手了。”柯立芝走到我身边,低声说了一句话。
对于他的这句话,我十分的赞同,这也是我希望的。
事情发展到了这个地步,我们就应当乘胜追击,绝对不可能有什么给洛克菲勒留下任何的机会。
而就在这个时候,吉米颠颠地走了进来,手里面拿了个东西。
“老板,给你的。”他把手里面的一个信封送到了我的手里面。
很豪华的一个信封,上面并没有任何的字迹。
“这是什么东西?”甘斯接过去,看了看。
“是门房送过来的,说是送信的人开着一个一个豪华汽车,很有派头。”吉米舔了舔嘴唇。
我接过信,想打开,却被达伦·奥利弗一把多乐过去:“老板,这封信连署名都没有,有些奇怪,应当注意安全。”
一边说,达伦·奥利弗走到门口拆开了信,在确定没有任何的异常之后,他才把那封信递给我。
一张很简单的便签纸,上面的字迹很漂亮,只有一行字:“今晚8点,洛杉矶钻石酒店。”
下面有一个签名,这个签名让我目瞪口呆——约翰·洛克菲勒。
叫约翰·洛克菲勒的人,迄今为止就三个,一个已经死去了,另外一个还在医院里面,而且那个人的签名往往会在自己的名字后面加一个后缀一边和自己的父亲区别开来。
能够这样签名不加任何后缀的,只有一个人,那就是把祖父视作自己偶像的约翰·洛克菲勒三世了,他可不会像自己的父亲那样在自己的名字后面加上一个后缀和祖父的名字区别开来,他签的就是祖父的名字。
“老大,这个三世祖邀请给到钻石酒店干嘛!?”看着这张纸条,甘斯诧异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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