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珏这些日子,很是意气风发。
他剃了须,染了发,只觉得做新郎官时,也没这么意气风发。他腰间挂着的鸳鸯荷包,早就换成了簇新的葫芦形荷包,蓝底褐边,压金绣锦,带着几分奢华。
这荷包,再配上他从头到尾一袭新衣,脚底一双新靴子,看着添了几分富贵气象。连客栈的伙计,每次都要多到孙珏面前露两面,殷勤小意。
孙珏虽囊中不足,仍不忘摆大爷的款,叫七禄绞了块五两重的元宝,将碎银子装了半荷包。
要是在“干妹妹”面前,就大方得很,或者丢给客栈伙计一块,或是丢给“干妹妹”身边的老妈子一块。
他这身行头,都是他这新认的“干妹妹”所赠。
他这“干妹妹”,娘家姓花,夫家姓王,徽州人士。她年岁不大,双十年华。她丈夫在张家口做生意,在发妻亡故后,使人从老家又说了一房填房,就是花氏。
不想,数月前她丈夫染疾,一病呜呼。
她本要收拢丈夫的产业扶灵归乡,却是被继子与管事联合排挤,无奈之下,只能带着嫁妆与私房银子暂避京城。不想继子仍是不休不止,使人追到京城来,图谋她手中银钱。
她身边只跟着一个婆子,一个刚留头的小丫鬟,遇此境况,只有嘤嘤哭泣。
正好被孙珏见到,出头喝退王家“恶仆”,才使得花氏得以周全。
孙珏虽被花氏姿色所诱,又惜她境遇可怜,可是开始时并没有想要如何。
他也是读了多年圣贤书的,即便好色,也知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
这偷孝中寡妇之事,在穷乡僻壤、消息闭塞之地,神不知鬼不觉做了还可;这在京城首善之地,客栈之中,他还是晓得分寸。
因出门在外不便,花氏没有一身缟素,但是只着淡青色素衣,映衬着人从容淡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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