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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升堂的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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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初,县衙开始放告。

所谓的放告,也就是接受百姓的状纸,每月的初三、初六和初九三天,知县升堂,刑房的司吏、典吏和书办,引着告状的百姓,到县衙大堂来上递状纸,一般情况下,知县不会当堂审理,待到退堂之后,仔细看了这些状纸,认为可以审理的,就留下状纸,来日升堂审理,不应当受理的,要求衙役退回去状纸。

遇见了重大的刑事案件,往往需要好长时间审理。

这个时代的侦破技术,可不比几百年之后,冤假错案是不必要说的,特别是杀人案件,遇见那些流窜作案的,基本没有侦破的可能性,可案件总是要侦破的,要不然知县的政绩就有问题了,这个时候,运气不好的人,可能就倒霉了,被怀疑为行凶人,你不服气,喊冤枉也可以,打的你生不如死,还不如承认了,来一刀的痛快。

当然了,主要的案件,大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情,为了分割家产纷争的案件,是最多的,反正大都牵涉到了钱财。

知县不是神仙,好多的知县,也就是通过了科举考试的读书人,绝非是什么神探,遇见了重大的刑事案件,通过一番的思考,想当然的认为谁可能是行凶人。

知县最大的两桩工作任务,就是钱粮和刑名。如果你侦办案件迅速,征收钱粮得力。就是最大的政绩了,虽说不一定很快能够得到提拔,至少这是基础。

苏天成到河南区赈灾的时候,县衙就开始放告了,接手案件的是县丞卢天明。

县丞是知县最为重要的佐官,遇到知县空缺,或者是有事情外出的时候,理所当然的要审理案件的。

卢天明很聪明。苏天成到河南赈灾,他接手了诸多的案件,基本上没有怎么审理,一律都压着,苏天成的能力,他是见识过的,这审理案件的事情。还是等到苏天成回来之后处理,若是自己审理了,运气不好,遇见了错案,遭遇知县大人的责罚,甚至是追究。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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