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企业与企业之间做生意很少严格按合同来,很多时候甚至都没有合同,有的是一张纸条,有的是一封介绍信,关系好的单位甚至就是一句话的事,只有领走货物的时候经办人签字就行。
至于货款的付款方式更是稀奇古怪,都是先把货拖走,九十天内划账。如果购买商品的企业效益好,卖货的单位催几次,买方一般会还上货款。可是一旦买方的效益不好,或者钱有其他用途,那就糟了,所有的货款无一例外的都欠着,甚至几年都不还,实在不行了就拖自己企业的产品过去以货易货,管对方有用没用。
很多时候因为企业是国家,这些没有用的货物放仓库里能抵消账目上的亏空,接收方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认了,总不能杀人不是?
这样一来,导致很多企业应收账款过多,现金断裂。很多小企业干脆玩不下去了,关门大吉。大一点的企业也被这些书面上的“收入”拖得奄奄一息。工人们没有收入,亏!国家更亏!因为国家还要从财政里挤出资金来给工人发生活费。
当全国经济形势很好的时候,这个矛盾还不至于致命,毕竟总有一些企业会还款,日子虽然过的紧巴巴,但还是可以活下去。
可是,一旦全国经济形势不好,问题就严重了,大批大批的企业死亡,大量大量的工人只能靠银行的贷款苟延残喘。
这个现象从改革开发时就开始出现了苗头,在1986年到1988年的时候被高速发展的经济所掩盖,但到了1989年那场巨大风波后,严峻的现实一下摆在了国家领导人面前,大家一筹莫展。1990年、1991年国民经济陷入了低谷,差点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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