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尔塞和约禁止德国海军拥有潜艇,但是德国军方很清楚这种武器的价值。一战中德国海军就是凭借着这种在当时还原始和简陋的水下杀手,创造了惊人的战绩。
一战后,整个德国海军几乎被协约国瓜分殆尽,不过德国作为世界潜艇的研发中心仍不可动摇——美、英、法、意、日均对作为战争赔偿而获得的德国潜艇加以研究,其他国家如苏联、阿根廷等国也通过购买德国潜艇图纸和雇佣德国潜艇专家来引进相关技术。
在这期间,德国的汉堡伏尔甘船厂、基尔日尔曼尼亚船厂都曾秘密向日本出售图纸,阿根廷也从1921年起邀请克虏伯专家参与组建潜艇部队,意大利、瑞典、西班牙、土尔其等国也提出过向德国购买潜艇或潜艇图纸。
德国军方一方面为了获得资金,另一方面为了巩固自己在潜艇工程上的领先地位,积极地满足这些国家的要求。同时,为了使这些潜艇交易看起来更加合法——因为按照《凡尔塞和约》第191条之规定:“禁止德国参与任何潜艇的制造和从外界获得潜艇,即使是出于商业用途”,德国军方于1922年7月迂回荷兰海牙成立了“船舶建造工程局”,开始专业为这些国家设计和制造潜艇。
这家所谓的工程局潜艇在伏尔甘、克虏伯、日耳曼尼亚船厂和不来梅的威塞尔船厂拥有潜艇船台,一开始它试图通过商业运营的方式来进行运作,但是从1925年起以海军司令部高级幕僚沃尔特·罗曼为首的一个参谋集团为了能在不破坏条约的前提下研制潜艇以及相关技术,成立了一个专门为海军而设立的“技术咨询和供应有限公司”,对该企业进行大规模援助,根本目的在于为德国海军进行新一代潜艇的研发和技术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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