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傅慕容行云通敌叛国一案,其实记录得并不详细。皇上交给云峥的官方卷宗中只记载着太傅通敌叛国的文书从太傅府中搜查出来,又抓到了敌方的奸细,招认了一切。先帝雷厉风行地定了罪,满门抄斩,连宫中的慕容妃也赐了三尺白凌。表面上看来,有物证,有人证,太傅大人也画押认罪,有证供,似乎看不出有什么漏洞。
“我们要从哪里开始查?”我望着云峥,“证物?证人?还是经案人?”
云峥笑了笑,淡淡地道:“其实那些东西都不重要。”
“为何?”我蹙起眉,有些不解。
“一个人若要作案,首先要看他有什么动机。这卷宗里记录的未免可笑,说慕容太傅贪了红日国送来的巨额财富,以慕容家族当年的显赫,会为了钱做这种祸及满门的事吗?更奇怪的是,这个案子只经过刑部初审,就由先帝亲自定了罪,没有经过都察院纠察,大理寺驳正。按我朝律例,大理寺的主要职责是专门审核天下刑名,凡罪有出入者,依律照驳;事有冤枉者,推情详明,务必刑归有罪,不陷无辜。它与刑部、都察院合称三法司,凡未经大理寺评允,诸司均不得具狱发遣。像通敌叛国这一类重大案件,应由三法司会审,初审以刑部、都察院为主,复审以大理寺为主。”云峥一口气说完,停下来,目光落在卷宗上,半晌,微微一笑,意有所指地道,“其实通敌叛国这种罪,要证据有什么用?皇帝若自己定了调子,不是证据也成了证据?”
我悚然一惊,仔细回味云峥的话,越想越是心惊。的确,从我所知的历史,有好多被定为通敌叛国罪的臣子,后面的水深着呢,根本不像外表看来那么简单,这种案子一般都是皇帝觉得臣子影响到他的地位了,就给个冤案,让你永世不能翻身。也有其他的特例,老皇帝觉得那是个人才,想留给儿子用,可又怕是个老臣,资历老,不听使唤,就找个茬把臣子赶出去,儿子一即位,就赦回来,对小皇帝感恩戴德,如唐太宗对李绩。皇帝制造的冤案,无非是这两种企图,不过慕容行云的案子肯定不是后者,否则也不会满门抄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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