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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雏凤清鸣 第006章 艳词官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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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建国之初,太祖皇帝就定下两套家法,一是不抑兼并,二是不杀士大夫上书言事者。前者不论,后者则使文人士大夫勤于政务,勇于言事,而不用担心会被杀头。宋代如此优待文人,担当着文化传承任务的士大夫阶层,便纷纷闲上碧江游画,醉留红袖舞鸣鼍。广置产业,多蓄姬妾,竞相风流。家家扇底香风暖,处处红楼夜月高,市井瓦肆之内、大宅深院之中,无不风光旖旎。筵席冶游,舞带艳色,又怎能少得了即席作词,以助雅兴呢?

诗经有云:“美色曰艳”。而事实上,艳词并非色情作品,只是在自娱和娱人的同时,大胆地表现男欢女爱、风月声色,其主旨在于倡言俗世生活的意义,在于表达人性,而不在于肆意诲淫。

北宋不是一个道学时代,作艳词并不犯禁,正人君子并不以此为讳。事实上就连后来的欧阳文忠公也曾经在公开场合填词赠妓,而不必装腔作势,摆一副卫道者的面孔,甚至不必顾虑政治家、道德家的身份,真是令处于开放世界的我辈汗颜啊!

套用一句比较中肯的话说,艳词的繁兴应当是政治宽松,人性复苏的一大表现。这种不事矫情的描写,从人的原初本性出发,如实展现两性风情画卷,并不与政教文化相背离。不然,难道说大家只有政治抱负、社会理想,就没有闺房调笑?

不过说归说,我还是不太愿意在自己的头上扣上一顶艳词作家的桂冠,即使不会为世人所诟病,不会被同僚所腹诽,但是以后在自己未来的老婆面前还是难保会有一些愧疚的。本来我就是青莲一节,奈何偏要自陷于淤泥之中呢?我感到非常的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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