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钦的出现,虽说让那三人一狼很意外,可最意外的还是小金华。他完全不知道自己家阳台上什么时候藏进来了这样一个打扮古怪的人,虽说自己没有什么保镖,但周围谁都知道这是他的家,要有人爬阳台肯定早就报警了。
小金华打量着莫钦,烫着上世纪九十年代流行的发型,穿着白色的老土西装,还打着一个商店里十来块钱,随处可以买到,但一般宠物店最常出售的领结,手拿一束鲜花,鲜花还是用玫瑰和送妈妈的康乃馨混合在一块的那种,脚踏一双白色鳄鱼皮纹路的皮鞋,整个人完全一副被不良影楼欺骗的模样。
当然,来樟木拍婚纱照的也不是没有,只是很罕见。
胡顺唐等人看了莫钦一眼,不再搭理,继续吃喝。小金华本就是个察言观色的精明商人,将这一切看在眼中,断定胡顺唐等人认识莫钦,也没有发怒,只是提着裤子有些尴尬地说道:“这位朋友也是好身手,藏在阳台这么久我们都没有发现!”
莫钦笑嘻嘻地看着众人,完全不搭理小金华,拿着花就准备到葬青衣的跟前去,谁知道刚走过小金华身边,抬眼看到的就是葬青衣大嚼烤乳猪的模样,立即刹住脚步,心想:我去!这女的吃相怎么这么难看?不是吧?还抱着这么一大瓶子的白酒?
莫钦正想着,又见葬青衣举着瓶子将其中最后一口酒给喝尽,接着眉头一皱,正要开口叫小金华拿酒,被夜叉王瞪眼制止,只好继续埋头啃烤乳猪。
夜叉王一边给葬青衣夹菜,一边说:“郑总,这种情况下应该叫保安或者报警,这算是入室盗窃!”
啃着烤猪肉的葬青衣也闷声闷气地附和着,一侧的修罗也只顾吃着前爪按住的那只烧鸡,懒得搭理莫钦。胡顺唐则夹了块松茸,斜坐在椅子上,抬手搭着椅背,笑看着莫钦道:“郑总,叫保安或者报警是绝对正确的,他可是危险人物,杀人不眨眼的那种,你如果给他钱,他连婴儿都不会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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