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达姆觉得自己还没活够,去找他麻烦和找死没多少区别。哪怕……他后面有超级大国支持。
这个暴君的名气实在是太响亮了,他就是一个疯魔!而且还是不要命连带着也不让别人活命的那种!
偏生,这个疯魔还是实力强大到变态的家伙,就连大美利坚乃至欧洲各国都对这个疯魔恨之入骨却有没有任何办法。天知道欧美国家的领导人多么想杀掉他!喝他的血,吃他的肉。但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欧美国家不但不能杀掉他,他还让欧美国家处处吃瘪?甚至主动招惹欧美,让欧美的大爷们惊恐怒叫!
到现在,几乎把整个印度洋变成他的内湖。
论影响力,印度斯坦已经是世界上有数大国之一,加上帝伊更是无限庞大。
论领土,两国加起来足足有四百万平方公里!
人口,十亿规模,让除了共和国之外的所有国家黯然失色。
这样庞大的帝国必将成为世界上如共和国和美利坚一样、几大有数的超级霸主之一。不仅如此,美利坚和共和国的领导人都有任期的,不像这个魔鬼是独裁者,终身任职,永远把权力牢牢掌控在手中。
谁违逆他,谁让他不爽,他就可以让谁消失。哪怕对手躲进天涯海角。
命运注定,这个魔鬼是像美利坚总统和共和国主席一样,天微不可犯的狂徒。或许他一怒之下会不会发兵进军中东?到时候把阿拉伯打下来达姆王子连躲都没地方躲。
总而言之,达姆瞬间认定,这个暴君是他今生绝不可得罪的大人物之一。并且尽力巴结。天知道这家伙什么时候就崛起成为最大霸主,不把美利坚放在眼里?按照这家伙现在的速度,恐怕他进军中东的时间并不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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