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翰索性不走了,飞芒瞬息之间遍布右臂,眼中精光四射。除了背影留给人的还是松松散散地样子,整个人都为之一振,全身戒备起来。来者不善啊,会是谁呢?想遍所有的可能,只有一个方向,就是陆俊。陆俊如果得知自己落得如此下场起因,只是出自于自己这样一个屁民草根,一定会把鼻子气歪了。
这样的枭雄一般都有一种情结,就是不怕被打击,也不怕大风大浪。但前提是要遇见同等级的对手,他们“认栽”的时候才会觉得体面点,才有觉得物有所值点。实力不济嘛,方方面面都要受制于人,失败是必然的,这没什么好说的;可是一个小小屁民既没有权又没有钱的,就能把天捅了一个窟窿,把通红的烧火棍悄无声息地刺进了他的后大营,结果被沈雁紫一举把握住战机,打的陆俊丢盔弃甲仓皇狼狈,对于他不得不说是个毕生难忘的奇耻大辱!虽然整个事件充满了戏剧性,决定成败的实力战还是沈雁紫、江俊杰亲自披挂上阵,但是林翰所起到的至关重要的作用,却是毋庸置疑的。
如果按“蝴蝶效应”来推理,林翰简直就是元凶,始作俑者,罪魁祸首!陆俊兵败如山倒,苟延残喘之余,当然一定会对林翰怀恨在心的,恨不能生啖其肉!沈雁紫分析地头头是道,陆俊以现在的能力,当然没办法再动对她和江俊杰的报复之心,往好了说是要默默地收拾旧山河;往坏了说就是要独自舔伤口。可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不能奈何沈雁紫,要是找找林翰的晦气,又有什么不可能?百足之虫死而不僵,陆俊的爪牙和生力军也不是没有,对付一个区区林翰,问题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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