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革命导师见到了邓莎,多半也会说一声,迷死邓,你真是太有才了。
当然有才和有财如果选一种,邓莎肯定会觉得选后种更好一些。
邓莎和革命导师一样,一眼就能看穿资本主义的本质,不过却没有进一步揭穿叶枫的虚伪的面具,反倒兴致勃勃的进一步说起自己的往事。
因为在她的念头中,人,其实就是个虚伪的动物,不虚伪的大圣人,她从来没有看到过呢,孔夫子圣人吧,虚伪不虚伪她不知道,不过她没有看过。
“那个狗屁才子当时给了我一本他出版的书,书面上竟然印着我的大名,我的亲娘呀,我这辈子,名字除了在求职书上打印过,还从来没有被这样隆重的登记过。”
邓莎一句话把所有的才子加了个臭名,这也怨不得很多才子自古就说,头发长,见识短的。
“上面写着什么?”叶枫忍不住问道。
叶枫多少有点知道,这种赠送其实就是和解放前国统区还政于民的口号差不多,基本属于魔术师手中的飞刀,扔了出去,其实很多还在握在手中,藏在袖口或者衣袋的。
所以那本书上,就算其中有了邓莎的名字,而且那个诗人一不小心的失恋了,还可以用这个名字编织一段凄美的爱情,进而打动另外一些天真无知的少女。
“他说这本诗集就是为我出版的,上面写着,谨以此书献给我一生的情人。”邓莎脸上露出了微笑,多少有些看透世情的味道。
叶枫忍不住问道:“你的名字在哪里?”
“我就是他的那个一生的情人呀。”邓莎认真地解释道:“喂,叶枫,你怎么了?”
“没什么。”叶枫恢复了常态,只能叹气,“你看起来是个成熟的不能再成熟的女人,怎么也会被这种花枪迷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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