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郑星朗带领疾风军赶到后营时,顺义军已经被切割得七零八落了,“余”字大旗虽然依然在风中飘扬,但聚集在战旗四周的士兵只在千余人左右。阎庆国是个非常机灵的人,眼见敌军势大不可力敌,早就率领黑豹军的刺枪手主动跳到了壕沟里,用刺枪向上乱戳,此举虽然无法阻栏敌军,但给敌军的后续骑兵带去了不小的困扰。纵使是披挂了马甲的战马,下腹也是致命的破绽,草原部落的金属冶炼工艺还处于原始阶段,连马上的战士都少有铠甲,战马就别说了。
近两千柄刺枪从平地中升起来向上乱戳的场面颇让人心惊肉跳,用箭射?看不到人,黑豹军的士兵都贴着墙根站着,冲过去?总会有一些倒霉的战马被刺枪刺中,长嘶着栽到壕沟里,旋即没了声音。
郑星朗在急驰中把前方的战况一一看在眼里,左手一带战马,斜刺里向左方扑去,按理说郑星朗应该抢先把余楚杰救出来,然后把顺义军聚集在一起,重新构筑防线,但郑星朗此刻的举动有些奇怪,不但顺义军的士兵看不明白,敌军临阵指挥的将领也感到莫名其妙。
如果换成其他一支军队,在前方苦战的士兵们一定会开始骂娘了,而顺义军的士兵依然在拼力奋战,他们相信自己的友军绝不会置他们于绝地而不顾。
答案马上就出来了,疾风军旗尾卷起的烟尘还没等落下,一员大将跃马横枪从烟尘中杀了出来,“杜”字大旗在风中猎猎作响,疾电军如一支箭矢般直向着中央撞去。
钱不离最讨厌的就是添油战术,他喜欢把手中所有的力量积聚起来,化成一只铁拳,全力出击,以最猛烈的攻击、以最旺盛的战意,力求一击溃敌!而这个世界的战术主流却是潮汐派。尤其是姬周国。讲究的是先立于不败之地,再寻求胜机,纵使在进攻的时候,也要留下相当一部分兵力以备不时之需,进攻的部队还要分成若干,如潮汐般一浪接一浪,浪浪相连,不追求犀利。追求地是以势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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