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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青衫少年 第212章 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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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元佐的身份放在那里,就像是一柄双刃剑。

一方面他的确借用了徐阶的金大腿,在松江横冲直撞也没人敢吱声。另一方面,他也失去了自己的财产权。

这个时代,只要父亲在,儿子就不存在私产,最多藏点私房钱。所以徐元佐赚来的银子,无论黑白,理论上都是徐璠的。而徐璠、徐琨、徐瑛无论获利多少银子,一样得上交徐阶。

这就是父权社会。

五四之后,许多半吊子文人将族权与父权混为一谈,结果就出现了族长对宗族成员的人身财产有控制权的谬论。

实际上华夏的宗族权力仅限于祭祀,经营祭田。

族长出于大宗,而大宗的概念并非势力大,而是嫡系长房者为大宗,余子为小宗。虽然嫡系长房在起点上占据了大量家族资源,但是两三代后,这种优势就未必能够保存了。许多小宗因为人口少,不分家,反倒财力、势力远胜于大宗。

这种情形之下,哪个势家肯让宗族控制自己的家产?

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自己立庙,供奉祖宗,自成宗族。

如今的徐家就是如此。徐阶一脉出自曾祖徐贤的第三子,如果论宗族的话,徐阶一脉无论如何不可能是大宗。

在这种规则之下,徐元佐并不愿意将财产放在自己名下:这样会失去控制权。

不过他却可以给弟弟置业。

徐良佐跟徐阶、徐璠没有关系,他是徐贺的儿子。徐阶势力再大,也不可能侵吞族亲的家业。而徐贺已经被徐元佐视作庸人,根本不放在心上。弟弟年纪还小,根本不懂事——也根本不会知道自己有多少家产。

所以徐元佐另外取了五千两,便以徐良佐的名义收买土地。无论是滩涂、山岗、土丘、良田、桑园……只要有人肯卖。价格合适他就肯买,一路朝着唐行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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