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现在我都没搞清楚事端到底由哪一方挑起,现在也没办法问,既然不能善罢罢休,我只能护短了。
转过身,我对几个痞子说:“给我个面子,这事算了,回头我叫毛血旺请喝酒吃饭。”
听三哥说过,毛子是管理这一片的,我相信小混混们都会卖个面子,毕竟他们跟洪大志肯定不是什么深仇大恨——要真有仇,他们一到学校就把人砍了,根本等不到我赶过来。
“这娘们认识毛血旺?”
痞子们很意外,拿刀那个领头的问我:“你跟毛哥什么关系?”
我身后,洪大志也发出了细微的一声咦。
“毛子是我兄弟,就当给他面子,这事到此为止,大夥儿散了吧。”
我脸上堆着笑,忍辱负重。
要是依我的脾气,岂能容得下他们“娘们娘们”地叫,我没一脚踹出他的屎,算他屁眼夹得结实。
一个痞子从鼻孔里哼了声,跟领头的说:“她扯的吧?毛哥能跟个娘们称兄道弟?”
我不耐烦了:“行行好,别再让我听见娘们这俩字!”
没承想我的态度惹怒了那个领头的痞子,他轻蔑地吐了口唾沫:“叫你娘们又怎样!有意思,自己是个娘们还想要别人叫你爷们?妈的!太国院的男人都死光了才让你个小娘们当保安……”
我急速伸手揪住他衣领子,往下一扯,一棍就照他后颈打,他被我拉得重心不稳,正在趔趄之际又遭大力抽击,很快像个水泥袋似的噗一声扑跌在地,栽了个嘴啃泥。
我身形晃过他,手臂挥处,警棍左右抽打在两个痞子脸上,两人同时捂着眼睛蹲下哀号。
我虽然还不算很擅用坚韧的警棍,但这玩意跟板凳腿的道理其实差不多,只要力度掌握得好,绝不会将人眼球打爆,最多打出两张栩栩如生的熊猫脸,同时对方会因眼睛和鼻梁刺痛而无力还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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