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请问你曾经收到过林世海给你的一千万港币,是不是?”检控官的表情十分严肃,给人一种咄咄逼人之势。
空的回答一如既往地简洁。
法庭内顿时一片哗然,法官不得不敲了几下法槌,让法庭内保持肃静。
“法官大人,我的问题问完了。”检控官得意地一笑,只要这个问题叶空给出正面回答,基本上已经可以定罪。
“辩方律师,你有什么问题要问吗?”法官看向余爱珍。
“法官大人,我想问二号证人几个问题。”余爱珍虽然心里没底,还是打算尽力试一下。
“请问证人,你说叶空曾经向你勒索一千万港币,那么这笔钱你是什么时候给他的?”余爱珍看着林世海,可惜眼神明显不如检控官那样犀利。
“七月四日。”林世海似乎回想了一下,这才答道。
“如你供词所说,支票你在七月四日便已经给了他,而被告是在七月八日才将这笔钱存入了自己的账户,请问在你女儿林佩文被救之后你明明有充足的时间拒付这笔钱,为什么没有这样做?”余爱珍追问道。
“我是孩子的父亲,钱对我来说远远比不上我的女儿,我肯拿出一亿港币去赎回我的女儿,又怎么会在乎这区区一千万港币。”林世海的声音略有些发抖:“现在想起来见到女儿时的情景,我仍然心有余悸,当时那还有心思去管这笔钱。”
“那么请问,为什么支票上的日期是七月七日?”余爱珍见第一个问题似乎没有什么效果,只好接着问道:“请注意,根据笔迹鉴定,那个日期是你亲笔所写。”
“这个我也不清楚,要问叶督察。”林世海看了看一直沉默不语的叶空,接着说道:“当时是他让我写成七月七日,我只能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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