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蓬一锤将扑来的那只地狱犬狠狠的砸进了地里,不待将单手榔头重新抬起,另一只怪物已经从另一侧扑了过来。那是只棕色皮肤的兽人,面目不但狰狞,手中还高举着一把泛着寒光的大刀。
它大吼着,把大刀兜头盖脸的向着蓬蓬头顶劈了过去,可不等那把大刀正式落下,就已经被蓬蓬抢先击中了面颊。正是那只金属的义肢,论起坚固程度来它甚至比寻常的钢铁还要坚硬数分。兽人不仅被当场击飞了出去,被蓬蓬左拳击中的脸颊上,还有黑烟与灼伤的痕迹旋即浮现了出来。
作为被吸血鬼转换的血奴,阳光与银制品都能对它们造成极大的杀伤。而构成蓬蓬义肢的主要材料秘银,在这方面,效果还要强烈许多。
那兽人仅仅是被野猪人一拳砸中了脸颊,可灼伤与黑烟的痕迹却又顺着脸颊一路蔓延,很快就把它的头颅都烧光殆尽!
这样的场面却也没有吓住其它的血奴,它们依然口中发出狂热的叫嚷,前仆后继的向着蓬蓬等野猪人冲了过来!
“情况有些糟糕啊……”
蓬蓬有些头疼。通道里预先埋伏的敌人数量多的有些超出想象,如果光是这样也还好说,这地下通道虽然宽敞,但一次涌来三四十个敌人也就是极限了。在这样的环境中,血奴的数量优势还是无法完全发挥出来的。
可偏偏这些血奴除了人数众多之外,还一个赛一个的狂热。它们身为吸血鬼的仆役,存在的唯一意义就是为了主人的荣耀而奋斗,为此生死都能置之度外。以不要命的架势冲过来,就让蓬蓬处理起来有些棘手了。
野猪人与对面大部分的血奴,实力都在伯仲之间。可以说在彼此实力相差无几的时候,态度能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一切。就像那句俗语“软的怕硬的,硬的怕不要命的”那样,斗志与觉悟的不同,便直接导致了野猪人很难挡住血奴的不断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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