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比较好借,因此唐顿看过不少,可歌剧就不行了,在平民眼中,那是高雅的艺术,是贵族们才有资格和金钱享受的娱乐。
唐顿活了这么大,别说进歌剧院,就连那种三流巡游歌剧团上演的草台班子歌剧都没怎么看过,但是这并不妨碍他创作。
在那个从记事起便不断出现的梦境中,唐顿去过一条名叫百老汇的大街,那里每天上演着各种各样的歌剧,而且全都是经过了百年岁月验证的经典剧目。
唐顿坐在桌子旁,拿出了一叠羊皮纸,用金冠树庭钢笔写下了一个字,猫,接着开始填充内容。
这可是百老汇公演时间最久,次数最多的作品,唐顿相信一定可以打动玛德琳,让她满意。
“不错,很棒!”
荷玛是个典型的文学少女,看着剧情,忍不住惊叹出声,不时的询问几句,给出修改意见。
论到文学修养,荷玛完爆唐顿一百条街,所以在这种创作中,唐顿也得到了最直接的教导。
“已经完成了?”心怀忐忑吃不下午饭的玛德琳看到唐顿出现,愕然了,随即就有些不满,“你不会是糊弄我吧?”
也难怪玛德琳抱怨,剧作家可不是好当的,别说构思,就算是照抄一本,一个上午的时间也不够呀。
“看过再说吧!”
唐顿把羊皮纸递了过去。
看着满篇华丽的文字,玛德琳眼睛顿时一亮,犹如三伏天喝了冰镇汽水一样,浑身舒爽,情不自禁的赞叹,“居然是魔焰文体,太漂亮了。”
唐顿耸了耸肩膀。
玛德琳的文学素养不错,基本功扎实,拿到剧本,先是随手一翻,看着整洁的格式,她的心情便好了一半。
“剧情倒是不错。”玛德琳看着看着,脸色变了,一会儿惊喜,一会儿皱眉,让她漂亮的脸颊不断的变形,最后叹了一口气,颓然的归拢羊皮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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