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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卷 城管在民国 第5章 误闯闺房的萝莉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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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虽然如今被文化界吹捧成了“妇女解放运动”的旗手,但金奇娜本身对此其实并不热衷,只是口头上嚷嚷几句,用以刷知名度罢了,至于真正的社会实践,则是基本没有做过。

之所以如此消极,是因为整个社会大环境根本不适合——举例来说,大约十年之前,就有人在上海开办女工夜校,想要改变劳动妇女多为文盲的现状,塑造出一批有知识有文化的“新女性”。但办学者却很快就哭笑不得地发现,来女工夜校读书识字的女学生,居然大多从事于“第三产业”,比如卖唱女,乐伎,妓女,甚至还有骗子和拆白党,因为她们若是识字就可以增加收入。另有不得宠的姨太太若干,都是准备私奔的,认为识得字以后好找工作。倒是女工人的就读积极性不强,因为识字与否跟她们的收入无关……

——在新中国成立之前的混乱旧社会,所谓的女权注定只能是小资产阶级在咖啡厅和沙龙里的幻梦。如果不能彻底扫清封建制度的残渣、改变社会观念的歧视,那些大家闺秀即使上了新式学堂,甚至出国留学一路读到硕士、博士,最后往往也找不到像样的工作,只能回来嫁人当一个家庭主妇……

在民国时代不少传统家庭的观念里,让女孩子出去读书,只会耽搁她们的出嫁年龄(当时普遍二十岁不到就结婚,女大学生就算是老姑娘了)。导致她们在家乡找不到好丈夫。

而且,权利与义务是双向的。旧社会的女性放弃了自己的自由和独立性,换来了心安理得地享受男人供养的福利——在传统社会里。丈夫养老婆是天经地义,而男人靠女人养着吃软饭,则会受人耻笑——传统封建礼教对她们来说既是禁锢自由的枷锁,也是维持生活的保障。新社会的女性若是想要获取跟男人平等的权利,就得学会像男人一样自己养活自己……但在金奇娜的眼中,大多数民国时代的“进步女青年”似乎还做不到这一点,她们只是把自力更生看成不得已的事。却依然把嫁个好老公当做人生的首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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