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的华夏各朝各代中,民间组织武装确实是与组织造反画上等号,一旦有谁纠集人手走漏风声,那随之而来的必定是官府大军的围剿。
问题是吕哲所治理的国度与历朝历代都不是那么相同,说白了那些劫掠证颁发下去之后大部分是被在职的文武官员得了去,只有极少的一小部分是落在了民间手中,且民间获得劫掠证的不是大氏族就是大豪绅。
历朝历代的文武官员,入流和那些不入流的,多多少少是会训练自己的私人武装。这种情况很多与是否要造反并没有任何的关系,是一种到了一定地位的人都会走的“流程”,是为了自保也是必须的看家护院。
大氏族与大豪绅就更没得说了,氏族本身就是以血缘关系构成的一种家族,该种家族的子弟众多,自古以来就有属于自己的家族武装;豪绅因为有钱有粮,也是最为没有安全感的人群,怎么可能不会聘请护卫之类的武装人员?
事实上在春秋战国时期,不管是文武官员,或者是氏族和豪绅,他们看个人的财力、人脉有多大,组织起来的武装力量很多时候甚至是超过了一些诸侯小国的国家军队数量。
吕哲建立汉国,在制度上严格规定了什么样的品阶能够拥有多少部曲,而部曲是军方才会有的武装力量,并且除非成为贵族,不然哪怕是在军中担任将军最多也不过是能拥有五十部曲,文官那边却是没有这样的便利。
有别于春秋战国时期的新国情令很多人感到不适应,到了一定的身份,或者是拥有了一定的家产,律法却不允许他们拥有自己私人武装,在吕哲没有颁布劫掠证这种可以合法拥有组织武装力量之前,他们是担惊受怕地悄悄组织,组织也是聘请田佣或是小斯的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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