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偷窃是一种上瘾的行为,而几近没有风险的偷窃更是让人无法自拔。
自从程攀顺江而下逢城必入,入城必偷。盗窃的财务高达上万量白银可是,还是觉得起家的资本不够。
现在程攀坐在安庆城中的一家酒楼中一个拐角的桌子旁不声不响的消灭三人份的饭菜,你问为啥不像别的小说中主角坐一个靠窗的位置拿小酒品着,上来个招牌菜,第一随着程攀这几十天内功的不断苦修,也就是每天晚上打五六个小时坐,程攀的真气壮大到筷子粗的一缕,虽然体型没有变化,身上的肌肉也没有一个个疙瘩。但是肌肉的韧性明显变强,他可以单手拿起两石也就是一百公斤重的石锁并且轻松举过头顶。而且皮肤也变得有点白(为防变态,保菊花,现在脸上涂满黑灰),但是副作用就是饭量变大,吃相极不雅观。第二酒楼中时不时有蒙古大爷走进来为了不发生因座位引起的冲突。还是低调一点好。
程攀吃完饭,找老板定了个中等档次的房间。进去休息下来。躺在床上程攀回想自己这几天的收获。
“金银已经收集了上万两了,基本差不多了,但是粮食只收了8立方(注:一立方粮食八百公斤),远远不够,还没填满识海空间一角”(识海空间现在1000立方这人太贪)程攀起身拿定主意:“算了,偷粮食店动静太大,偷少一点还好偷多了一间屋子空一半太惊世骇俗了,这种事每次我都在场引起有心人的注意就不好了,还是住一间房子,买足够的粮食叫人送进去,等无人时收货走人吧”。
程攀开始离开旅店,开始物色合适的院子。走到半路一队人马喧嚣的走过来,这是一只运粮的队伍。为首的是几个骑着马的蒙古兵,他们肆无忌惮的在队伍前开路。毫不在乎的踩翻街边的摊子,不停的甩着鞭子朝路人打去。和他们相比城管大队弱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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