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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 鼎之轻重 第1172章 复仇之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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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亲复仇,自古以来便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临漳学宫中,公羊高在对众人阐述他的“大复仇”理念。

“王亥在有易氏为客而淫有易之妾,有易之君绵臣杀王亥,是故王亥之子上甲微从河伯氏处借师而伐有易,灭之,遂杀绵臣。”

“宗周末年时,秦仲在西犬丘被西戎攻杀,其子秦庄公继位,生子三人。过了一代人后,秦庄公死,本应该由长子世父继位,然而世父却说:‘戎杀我祖父仲,我非杀戎王则不敢入邑’。于是世父便将君位让给弟弟秦襄公,自己带兵前去攻击西戎。”

三代之时,血亲复仇曾是礼仪,规范着世人的生活,它也是一种道德律令,引导着当时人们的选择。

春秋时期去古未远,这种古老的习俗得以保留,所以这时候,同时又是复仇现象最为频现的时期。

最典型的案例,莫过于楚人的复仇。

这次伍封刺杀案的几个涉及人物:伍子胥、伯嚭、屈敖,他们的祖辈或者自身,都有参与血亲复仇的事迹。

屈敖的祖先子灵(屈巫臣)因为族人被楚国的令尹、司马所害,遂助晋国谋楚,最后让自己的两个仇人疲于奔命而死。伍子胥为报父兄之仇,入吴伐楚的事迹更是家喻户晓,不需赘述。而伯嚭的祖父伯州犁被楚君所杀,伯嚭也跑到吴国和伍子胥合作谋楚,最终跟他一起鞭尸报仇……

有这么多先例在,伍子胥之子伍封会拾起父亲当年走过的路,杀死仇人,自然就顺理成章了。

“我曾经去过叶地,向孔子询问为父母复仇之道,孔子回答说:‘作为儿子的,若是父母被冤杀,就要睡在草垫子上,拿盾牌当枕头,还不能去做官,日夜不忘此仇,一旦在街头遇到仇人,就要拿出随身携带的兵器立刻杀掉仇人!’如此,才不枉为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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