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心侍主,不敢生贰心,这是吾等为臣的本分,豫让,你可记住了?”
十年前的豫让只是一个弱冠少年,他当时茫然地抬头问叔叔道:“若主君待臣不好呢?”
叔叔板起了脸:“那你也得尽力做事,委质效忠,不止是说说而已,吾等虽然是穷士,却也有穷士之义。”
叔叔的话,他不认同,良禽择木而栖,士为知己而搏,身为士人,应该有一定的选择之权。
风沙让脸蛋粗糙,上面覆盖了一层胡须,常年使用兵器让手磨起了厚厚的老茧,昔日少年已经成长为一名战士。豫让年纪不大,却已经走马灯似的侍奉过范、中行、知三家,范氏视他为路人,中行视他为弃子,直到三年前,他终于在灭仇由一战中,遇到了自己的明主。
知氏君子信任他,赠他衣食美女,名马貂裘,更重要的是连续不断的升迁和重任,他也信赖知氏不会辜负于他,可以将性命妻子相托。这才是豫让理想中的“君臣以义合”:君待臣如犬马,则臣待君如路人。君待臣如手足,则臣待君如腹心!
所以他才会站在这里,愿意为知瑶而死!
豫让所在的位置是知军前锋,两军交战,压力最大的显然是前排。放眼望去,对面那矮矮的壁垒之后究竟有什么?持兵刃的敌人?如飞蝗一般的箭雨?弹射飞石的可怕器械?是个人,便难保不会胡思乱想,若是胆小的,战前肃杀压抑的场面就会吓得他们两腿发软,毫无斗志了。
但豫让身边的三千死士,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俱是勇锐敢战的老卒,跟着知瑶转战南北,打过很多场仗,不惧眼前场面。
“轰隆隆!”响应他们的战意,鼓声从后方传来,此时若回头,还能看到中军的掌旗官们手持旗帜,左右前后摇动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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