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修亚-克兰斯顿(Joshua.Cranston)上周刚刚抵达哥伦比亚大学,成为这所美国顶级名校的一名学生,这是他第一次走上纽约的街头,领略这座城市的魅力。虽然说这座城市的一切都是那么新鲜那么热闹,但约修亚却有些失望,汹涌的人群几乎将视线里的所有景色都淹没了,街道与街道之间的特色都消失了,一模一样的人潮让城市变得枯燥无味。
来到了大名鼎鼎的时代广场,却让这个来自于亚拉巴马州(Alabama)小镇巴特勒(Butler)的少年失望了,约修亚的家乡是一个人口不到两万人的小镇子,向往着大城市的繁华和喧闹,但真正进入这个世界之后,不到一周的时间就让约修亚失望了,他还是更加怀念小镇子上的安宁和惬意。
约修亚叹了一口气,准备回学校宿舍,沿着街道离开了时代广场,他也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但才走了不到一百码,路边一个正在表演的乐队却让他脚步停了下来。如果说纽约这座城市唯一能够让约修亚充满兴趣的,那就是流淌在城市血液里的音乐了,街头随处可见的表演者们让约修亚充满了兴趣,可惜的是,今天约修亚并没有找到摇滚乐队的表演,而他恰恰是摇滚音乐的真正爱好者。
眼前这个所谓的乐队其实算不上“乐队”,因为就只有两个人,一个鼓手一个吉他手,甚至就连主唱都没有,贝斯也不见踪影,如此残破的组合,估计唱双簧还更加合适一点。但让人意外的是,这两个人之间的配合,却让约修亚感受到了那种直接冲击心脏的壮烈感,而这种感觉是只有涅槃乐队、枪炮与玫瑰乐队的顶尖乐队才能带来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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